查看原文
其他

10万元!错汇?交易款?“手一滑”事件背后宁海老马这样说......

宁海新闻 2022-01-18

提示:点击上方"宁海新闻网"↑订阅本刊


一不小心

10万块汇入他人账户

要求对方返还却遭遇“闭门羹”?

本以为是陌生人

但背后却牵扯到双方曾发生过的虚拟货币交易

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10万元到底是错汇还是交易款?


快来阅读下文找答案!



以案说法

案情简介

2018年4月,吴女士向宁海县法院起诉要求马某返还不当得利,其声称,自己和丈夫常年在深圳做生意,一周前,自己想要通过网上转账向丈夫汇款10万元,刚转账成功没几分钟,突然发现自己把钱错汇给了宁海的马某。焦急之余,她和丈夫立即通过各种途径想方设法联系马某,但均没有得到马某的回应,无奈之下只能诉诸法院。




双方争议

立案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联系上了马某,并询问了相关情况,没想到却得到了另一种说法。马某表示,前段时间自己确实收到过10万元,但这些钱是自己抛售相应价值虚拟币的所得,并不是不当得利。后经过详细询问,承办法官了解到,马某和吴女士此前并不相识,但两人在某虚拟货币交易平台都有账号,曾有过USTD虚拟货币的交易。一般情况下,平台会随机选择买家和卖家,虚拟货币交易成功后,买家就会将相应款项汇至卖家在平台上登记的账户。


争议焦点

10万元,一个说是汇错的款项,马某不当得利;一个却说是虚拟货币交易款,有虚拟币买卖的法律关系。双方各执一词,并提交了相应证据支持自己的观点。

吴女士表示:自己曾与马某有交易往来,所以自己的网上银行留有马某的账户信息,因自己的一时疏忽,错将10万元汇到了马某该账户。同时,吴女士还向法院提交了一组证据,证明其在汇错款后随即采取了一系列“紧急措施”,即通过短信、电话、支付宝留言等方式联系马某,在未得到回应后也及时报警,符合错汇款项的正常反应。

马某辩称:10万元是一笔大额交易,原告在汇款时已收到银行发送的交易提醒,不可能错汇,且就在汇款当天上午,其与吴女士就曾发生过一笔2万余元的USTD虚拟币交易,汇的正是案涉的这个账户,事实是双方存在虚拟货币交易关系,10万元也是当天双方虚拟货币交易的款项。至于让原告吃“闭门羹”这个情况是因为自己此前与吴女士并不认识,在接到短信、来电等消息的同时,也收到了公安防范诈骗的短信提醒,因担心受骗,所以并没有理会。



法院裁决

今年6月,县法院经审理认为,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根据而获得利益,并使他人利益遭受损失,本案是否认定为不当得利关键在于吴某汇款给马某是否有法律根据以及有无法律根据的举证责任由何方承担。

诉讼中,吴某提供了证据证明其在汇款后,采取了多种方式联系马某,要求返还,符合错汇的正常反应,也对该笔款项的汇款原意作了合理说明,已经完成了对不当得利的举证责任。而马某虽抗辩10万元系双方虚拟货币交易所得,但双方手机上关于USTD历史交易清单上并无此记录,被告的说法是原告可能与交易平台存在某种不正当的关系,删除了原始记录,但无相应证据支撑,同时也无法联系到交易平台,故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遂判决马某返还不当得利款10万元并赔偿相应利息损失,马某不服提出上诉,近日,宁波中院维持了原判。

近年来,比特币作为一种投资品风靡全球,国内各类虚拟货币也层出不穷,但有些所谓的“虚拟货币”经常以投资少、收益高为噱头吸引用户,实质多为非法传销或庞氏骗局。值得一提的是,由于虚拟货币的发行和流通并不以国家信用为基础,也没有企业信用作担保,且依托于网络,如果一旦发生纠纷,将面临举证困难、维权成本高等问题。与此同时,运营虚拟货币的机构注册地和服务器大多在国外,有些机构甚至不存在,投资者向法院提起诉讼后可能涉及涉外诉讼、域外执行等问题。


法官在此提醒

虚拟货币有风险

投资需谨慎


□ 记者:娄伟杰 通讯员:关耳 

□ 编辑:林佳怡

欢迎各位在评论区留言


 小伙伴们都在看 

冷空气来袭,宁海气温跌破10℃!接下来不仅更冷,而且......

宁海藏着一座“天空之城”,美若仙境!一定要打卡

全程直播!2018第三届环宁海骑游大会,High!

现场|燃爆!2018环中国自行车业余赛今日宁海开战

折扣、优惠多到停不下来!2018宁海金秋购物节等你来~

宁海新闻网微信合作

电话:0574-65577958  13805858160

觉得不错,给个ZAN吧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